親愛的校友﹕
聖母書院法團校董會2014年8月29日正式成立,並於2014年11月29日確認本校母佑舊同學會為認可校友會。因現任校友校董任期屆滿,本校將展開新一屆的選舉程序。按規定,校友會須向本校法團校董會提名一位校友為校友校董,為此本會擬於2016年10月30日舉行校友校董選舉。現按選舉指引,舊同學會幹事會推選校友蔡珮雯為「校友校董選舉主任」。
選舉日程如下﹕
28-09-2016 網上發佈選舉指引
28-09-2016 網上發佈提名表格
28-09-2016至14-10-2016 提名期
18-10-2016至29-10-2016 網上發佈候選人資料
30-10-2016 投票及點票
即日或不遲於31-10-2016 網上及電郵公佈選舉結果
有關校友校董的職責、候選人資格、提名、選舉程序等各項細則,請詳閱上載於本會網頁www.olc.edu.hk/ppa的《聖母書院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指引》- 全文已上載於網頁中關於我們/歷史/會章 一欄 或輸入以下連結http://www.olc.edu.hk/ppa/download/CouncilElectionGuidelines.pdf瀏覽及下載。
歡迎各位校友提名及自薦參與本屆的「校友校董」選舉。
敬祝生活愉快、主佑平安
母佑舊同學會-中華區聖母書院支會會長
蔡美碧
謹啟
2016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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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佑舊同學會-中華區聖母書院支會
聖母書院法團校董會
2016/17至2017/18年度
法團校董會「校友校董」選舉通告
按照教育條例、學校法團校董會章程及由法團校 董會認可的校友校董選舉指引,本會必須以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舉行校友校董選舉,並提名當選人予法團校董會,於教育局審批後,以個人名義出任學校的校友校董。
本會現誠邀歷屆校友參與「校友校董」選舉,以選出一位認同母校辦學精神,同心協力實現母校願景與使命的校友出任校董,並履行校董的職責,以祈出謀獻策,回饋母校。
每名校友可自薦或提名最多一名合資格的校友參選。參選的校友須填妥提名表格,連同個人簡介,於2016年10月14日前寄回母校(以學校收件日期為準),信封面請註明﹕「校友校董選舉」。選舉指引及提名表格可於舊同學會網頁www.olc.edu.hk/ppa全文已上載於網頁中關於我們/歷史/會章 一欄或輸入以下連結http://www.olc.edu.hk/ppa/download/CouncilElectionGuidelines.pdf瀏覽及下載。
投票日定於2016年10月30日舉行(詳情容後公佈),請歷屆校友當仁不讓,踴躍參選,並於當日回校投票。學校同時會開放及提供球類及其他設施給校友使用。如有查詢,可電郵到ppa@olc.edu.hk與本會聯絡。
特此通告
全體校友
校友校董選舉主任
蔡珮雯
2016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