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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母書院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通告

· News

親愛的校友﹕

聖母書院法團校董會2014年8月29日正式成立,並於2014年11月29日確認本校母佑舊同學會為認可校友會。按規定,校友會須向本校法團校董會提名一位校友為校友校董,為此本會擬於2015年3月8日舉行校友校董選舉。現按選舉指引,舊同學會幹事會推選校友楊詠琛為「校友校董選舉主任」。

選舉日程如下﹕

29-11-2014

網上發佈選舉指引

06-1-2015

網上發佈提名表格

06-1-2015至06-2-2015

提名期

10-02-2015至07-03-2015

網上發佈候選人資料

08-03-2015

投票及點票

即日或不遲於09-03-2015

網上及電郵公佈選舉結果

有關校友校董的職責、候選人資格、提名、選舉程序等各項細則,請詳閱上載於本會網頁www.olc.edu.hk/ppa的《聖母書院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指引》- 全文已上載於網頁中關於我們/歷史/會章 一欄或輸入以下連結http://www.olc.edu.hk/ppa/download/CouncilElectionGuidelines.pdf 瀏覽及下載。

歡迎各位校友提名及自薦參與本屆的「校友校董」選舉。

敬祝生活愉快、主佑平安

母佑舊同學會-中華區聖母書院支會會長

劉瑞琦

謹啟

2015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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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母書院法團校董會

2014/15 至2015/16 年度

法團校董會「校友校董」選舉通告

按照教育條例、學校法團校董會章程及由法團校董會認可的校友校董選舉指引,本會必須以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舉行校友校董選舉,並提名當選人予法團校董會,於教育局審批後,以個人名義出任學校的校友校董。

本會現誠邀歷屆校友參與「校友校董」選舉,以選出一位認同母校辦學精神,同心協力實現母校願景與使命的校友出任校董,並履行校董的職責,以祈出謀獻策,回饋母校。

每名校友可自薦或提名最多一名合資格的校友參選。參選的校友須填妥提名表格,連同個人簡介,於201526日前寄回母校(以學校收件日期為準),信封面請註明﹕「校友校董選舉」。選舉指引及提名表格可於舊同學會網頁www.olc.edu.hk/ppa全文已上載於網頁中關於我們/歷史/會章 一欄或輸入以下連結http://www.olc.edu.hk/ppa/download/CouncilElectionGuidelines.pdf瀏覽及下載。

投票日定於2015年3月8日舉行(詳情容後公佈),請歷屆校友當仁不讓,踴躍參選,並於當日回校投票。學校同時會開放及提供球類及其他設施給校友使用。如有查詢,可電郵到ppa@olc.edu.hk與本會聯絡。

特此通告

全體校友

校友校董選舉主任

楊詠琛

2015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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